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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國江蘇網11月4日訊 目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沒有定論,人們對轉基景觀設計因問題更關註的是知情權。淮海工學院的大學生最近在連雲港多家超市調查發現,反對食用轉基因的普通市民約占60%,40%認為可以接受。
  連雲港的有關農業人士告訴記者,完全拒絕轉基因損失太大。“國內大馬爾地夫豆主要靠進口,怎麼拒絕轉基因?”他表示,對轉基因問題應該給市民自主選擇權,首先是加強標識管理。國外規定轉基因食品必須有清楚標識,最嚴格的是歐盟,凡是使用轉基因原材料的食品,不論其比例高低均需標識;日本的轉基因標識包括大豆、玉米、馬鈴薯、油菜籽、棉籽、甜菜、木瓜等8種農產品,用這些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食品也需標明。
  以連雲港為例,超市食用油中只有魯花大豆油標識為非轉基因大豆,其餘有巢氏房屋品牌都標識轉基因大豆,但以大豆油為主要原料的調和油、醬油、豆瓣醬,以及豆腐、豆乾等豆製品,均沒有一家標識其大豆原料是轉基因還是非轉基因。據瞭解,目前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已經擴大到餅干、咖啡、零食、方便面、火腿腸、餅干、巧克力等幾十個種類,大豆、玉米及衍生產品如大豆磷脂、大豆蛋白、玉米澱粉,也經常被拿來作為食品原料或添加劑,但商家只在食用油這一個大類有明確的轉基因標識,其餘含轉基因成分的食品都未明確標識。
  知情權不足,折射出轉基因產品在立法上的欠缺。2002年,我國出台《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》,規定需要標識的生物目錄為大豆、玉米、油菜、棉花以及番茄,統稱為“5大類17種”。此後,很多部門的立法參照這17種執行。該辦法出台後11年內無更新,新添的轉基因品種如木瓜,失去了需要標識的法理基礎。許多洋快餐使用的玉米、土豆,有些是進口轉基因品種,但沒有一家洋快餐店提示消費者其債務整合產品是轉基因。這些狀況都應引起進一步的重視。 (倪方方)
  (原標題:轉基因標識管理11年無更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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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印本頁責編:何柏梅  (原標題:轉基因標識管理11年無更新 立法欠缺知情權不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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